首页
|
专题
|
搜索
|
典籍
在线词典
诗文
|
作者
|
名句
|
成语
|
文章
《诗·四》原文
朝代:魏晋
作者:应璩
浏览量:0
治化贵简易。
法令不欲多。
《诗·四》拼音版
shī
诗
·
·
sì
四
[
[
wèi
魏
jìn
晋
]
]
yīng
应
qú
璩
zhì
治
huà
化
guì
贵
jiǎn
简
yì
易
。
。
fǎ
法
lìng
令
bú
不
yù
欲
duō
多
。
。
作者应璩介绍
(191—252)三国魏汝南人,字休琏。应场弟。博学,以文章显,善为书记。魏文帝、明帝时,历官散骑常侍。齐王曹芳立,稍迁侍中、大将军长史。曹爽执政,多违法度,璩以诗讽之,多切时要。复为侍中,典著作。今存《百一诗》数篇,有辑本《应休琏集》。
应璩相关作品
诗·六
酌彼春酒。
上得供养亲老。
下得温饱妻子。
诗·七
不悮牵朱丝。
三署来相寻。
诗·四
治化贵简易。
法令不欲多。
诗·五
城狐不可掘。
社鼠不可熏。
诗·二
丈夫要雄戟。
更来宿紫庭。
今者宅四海。
谁复有不幷。
更多应璩的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