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草自然香,生于大道旁。
要镰八九月,俱在束薪中。
兰草自然香,生于大道旁。
要镰八九月,俱在束薪中。
兰草生来就有自然的清香,生长在大路的旁边。等到八九月间使用镰刀收割时,它和普通的柴草一同被捆扎起来。
这首诗属于汉乐府诗,汉乐府是汉朝专门管理乐舞演唱教习的机构。它采集民间歌谣或文人的诗来配乐,以备朝廷祭祀或宴会时演奏之用。此诗或许是当时民间采集而来,具体创作背景已难以确切考证,可能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生活场景的观察感悟。
这首诗以兰草自比,表达了一种怀才不遇的感慨。兰草本有自然之香,却生长在大道旁,最终与普通柴草一同被收割。诗人借兰草的遭遇,象征着有才德之人被埋没于平庸之中,无法展现自身的价值,蕴含着对命运不公的无奈和叹息。
汉乐府诗是中国古代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继承了《诗经》的现实主义传统,多反映社会生活和人民的思想感情。其形式自由多样,语言质朴自然,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。许多汉乐府诗都采用了叙事的手法,塑造了生动的人物形象,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整首诗短小精悍,寓意深刻。前两句描绘了兰草的生长环境,它虽有天然的香气,却生长在平凡的大道旁,暗示了有才之人处于普通的社会环境中。后两句“要镰八九月,俱在束薪中”,则通过描写兰草被当作柴草收割的结局,进一步强调了有才之人被埋没的命运。此诗没有华丽的辞藻,却以简洁的语言传达出深沉的情感,让读者感受到诗人对人才被埋没的惋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