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jiāo ér shā
出处
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解释
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
例句
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不教而杀。
简拼
bjes
繁体
不教而殺
使用程度
一般成语
感情色彩
贬义成语
用法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
结构
偏正式成语
生成年代
古代成语
近义词
反义词
英语翻译
execute without teach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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