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bǐng gōng bàn
出处
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~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解释
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例句
邓小平《敌占区的组织工作与政策运用》:“应乐于接受,秉公办理,以调解方式为主。”
简拼
bgbl
繁体
秉公辦理
使用程度
常用成语
感情色彩
中性成语
用法
作谓语、宾语;指按章办事
结构
偏正式成语
生成年代
近代成语
近义词
反义词
英语翻译
handle a matter impartially
俄语翻译
поступить по 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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