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zhī zuì
出处
战国·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解释
指大罪,死罪。
例句
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★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
简拼
bczz
繁体
不測之辠
使用程度
一般成语
感情色彩
贬义成语
用法
作宾语;指大罪
结构
偏正式成语
生成年代
古代成语
近义词
接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