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御览·卷十九

  ○羹

  《周礼·天官·亨人》曰:祭祀共大羹、鉶羹,宾客亦如之。(大羹,肉湆者。郑司农云:大羹,不致五味也。鉶羹,加盐菜也。湆音泣。)

  《礼》曰:食居人之左,羹居人之右。毋嚃羹,(亦嫌欲疾。嚃,不嚼菜也,音敕答切。)毋絮羹。(为其详於味。絮犹调也。絮,敕处切。)客絮羹,主人辞不能烹。羹之有菜者用挟,无菜者不用挟。

  又曰:雉羹、鸡羹、兔羹、芼羹,食自诸侯已下,至於庶人,无等。(羹,食之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