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御览·卷三十七

  ○冢墓二

  《宋书》曰:王玄谟从弟玄象,位下邳太守。好发冢,地无完椁。时人间垣内有小冢,坟上殆平。每朝日初升,见一女子立冢上,近视则亡。或以告玄象,便命发之。有一棺尚全,有金蚕铜人以百数。剖棺,见一女子,可二十,姿质若生,卧而言曰:"我东海王家女,应生。资财相奉,幸勿见害。"女臂有玉钏,斩臂取之,於是女复死。

  又曰:大明三年,孝武幸籍田,经袁湛墓,使致祭。增守墓五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