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御览·卷二十七

  ○法令

  《孙子》曰:法者,曲制官道主用也。(曲制者,部曲幡帜金鼓之制也。官者,百官之分用也。道者,粮路也。主用者,主军费用。)卒未专亲而罚之则不服,不服则难用也。卒已亲附而罚不行者,则不可用也。故合之以文,齐之以武,(文仁武法。)是谓必取,(文恩武罚。)令素行以教其人也,令素行则人服;令素不行则人不服。令素信著者,与众相得也。厚而不能使,爱而不能令,乱而不能理,譬如骄子,不可用也。(言恩不可纯任,还为已害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