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公案·第二十七回

  惧官刑僧俗双认罪

  武姑子说到此处,向上叩头,说:“城隍爷,张立将人头拿去,情实要扔在赵洪家中,移祸于赵洪。不料那一日晚上,赵洪家有事,不得下手,张立就扔在江宁县城隍庙前井中。自此以后,又不知怎么样,我妹妹的人头又弄到刘大人衙门。这就是实情。望城隍爷超怜,拿张立问罪,与小尼无干。”说罢,只是叩头。刘大人望下开言,说:“判官,记了莲花庵女僧的口供。”诸事已毕,轻轻地下了神台,打后门而走。书办和英、承差陈大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