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卷六十四

  李贤 吕原(子常)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

  李贤,字原德,邓人。举乡试第一,宣德八年成进士。奉命察蝗灾于河津,授验封主事,少师杨士奇欲一见,贤竟不往。

  正统初,言:“塞外降人居京师者盈万,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,实支仅一石,降人反实支十七石五斗,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。宜渐出之外,省冗费,且消患未萌。”帝不能用。时诏文武臣诰敕,非九年不给。贤言:“限以九年,或官不能满秩,或亲老不待,不得者十八九,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