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卷九

  公主

  明制,皇姑曰大长公主,皇姊妹曰长公主,皇女曰公主,俱授金册,禄二千石,婿曰驸马都尉。亲王女曰郡主,郡王女曰县主,孙女曰郡君,曾孙女曰县君,玄孙女曰乡君,婿皆仪宾。郡主禄八百石,余递减有差。郡主以下,恩礼既杀,无足书者。今依前史例,作《公主传》,而驸马都尉附焉。

  仁祖二女 太祖十六女(福成庆阳二主附) 兴宗四女 成祖五女 仁宗七女 宣宗二女 英宗八女 景帝一女 宪宗五女 孝宗三女 睿宗二女 世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