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五行三(金 土)
《洪范》曰:“金曰从革。”金不从革,则失其性矣。前史多以恒昜、诗妖、毛虫之孽、犬祸、金石之妖、白眚白祥皆属之金,今从之。
▲恒蝪
洪武三年,夏旱。六月戊午朔,步祷郊坛。四年,陕西、河南、山西及直隶常州、临濠、北平、河间、永平旱。五年夏,山东旱。七年夏,北平旱。二十三年,山东旱。二十六年,大旱,诏求直言。
永乐十三年,凤阳、苏州、浙江、湖广旱。